日前,在九江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荣获“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在全省排名处于第一方阵。
2016年,浔阳区检察院始终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执法为手段,积极服务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助推绿色生态崛起,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果。该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规范司法行为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全市检察业务考评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综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中位居前列。
同时,该院始终以服务大局为目标,坚持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首要责任,服务大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该院通过“检企共建”模式,助力经济发展,先后为中铁大桥局五公司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和专项预防,并且签署《开展专项预防犯罪工作意见书》,确保投资安全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目标的实现。通过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召开“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绿色崛起刑事司法协作机制联席会”,签订司法协作协议书,共同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应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发展。
在此基础上,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的联系协作,分别与区农林水务局、区环境保护局会签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协作意见》,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联络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各项协作机制,促进了检察监督与环境执法的有效对接。该院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九江市中心城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和谐浔阳”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