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昌市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专题工作会,紧紧围绕省院专项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工作举措,用实际行动呵护青山绿水,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工作认识。瑞昌市先天环境资源条件较好,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矿山侵占、滥砍盗伐的现象也在逐年增加,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刻不容缓,保护青山绿水,建立更好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这是打造秀美瑞昌、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现实需要。同时打造两法衔接机制,着力生态领域司法保障工作,这也是司法体制改革下检察工作转型的需要。
二是整合资源加强配合。一方面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合作,充分发挥驻码头检察室、驻环保检察工作站、驻地矿检察工作站的优势,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定期联系工作,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有效监督破坏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加强本院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对外联系工作时多部门合作参与,案件、工作信息及时共享,积极拓宽刑事立案监督信息渠道,打好整体战。
三是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能,还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好调研宣传工作。及时
公开相关案件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渠道,主动提供文字、照片、视频等宣传素材,宣传工作成效,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的认知度。
据悉,该院将生态检察作为2017年着力打造的特色亮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整合资源,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此次会议就是专题研究生态检察工作,安排部署工作措施,落实各部门具体工作责任,通过惩、防、修等多元化工作机制,积极服务绿色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