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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边雨中公诉
时间:2018-06-22 10:56:00  作者:  新闻来源:都昌检察  【字号: | |

 都昌县是鄱阳湖滨湖大县,全县24个乡镇21个滨湖,拥有鄱阳湖三分之一的水域面积和300多公里长的湖岸线,水产资源非常丰富。由于湖区面积大,湖岸线长,执法力量有限,管护难度大,尽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尽职尽责,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案仍时有发生。为了更好地宣传和保护鄱阳湖的渔业资源,增强湖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2018年6月5日都昌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在鄱阳湖都昌县团子口水域湖边,冒雨公诉了一起一案十人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某山等10名被告人均是长期生活在鄱阳湖边的渔民或者村民,主要靠打鱼和种地为生,辛勤劳作,收入有限,有人就打起了使用禁用的机动底拖网非法捕捞的歪主意。湖边留守的渔民和村民年纪较大,文化较低,法制观念淡薄,虽然也知道使用底拖网捕捞违法,但他们一方面抱侥幸心理,认为这里离县城几十公里,渔政执法人员不易发现。另一方面认为即使被抓,也不过是罚款了事。因此非法捕捞的点子竟然得到了周边10名群众的认同,他们10人共同出资8万多元从外县购买了2艘旧渔船和1部旧的大型机动底拖网。2017年6月25日吃过早饭,10人就分工合作,分乘2艘渔船在鄱阳湖都昌县团子口水域放下了购买的大型机动底拖网,随后采取利用渔船上安装的绞盘机绞网和人工拉网相结合的方式收网取鱼。当天下午一点收网结束靠岸时,被闻讯赶来的都昌县鄱阳湖渔政局执法人员发现,参加捕捞的人员趁乱逃走,陈某山被带走调查,非法捕捞的渔船、机动底拖网和渔获物2137.7公斤鄱阳湖鲜鱼被当场查扣。 

  案发后,陈某山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态度诚恳,如实供述,被依法取保候审。当时逃走的其他9名参加非法捕捞的嫌疑人随后也认清形势,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10名被告人均真诚悔罪。都昌县检察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积极探索开展刑案的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动员10名嫌疑人进行生态修复,争取宽大处理。通过检法两家的宣传教育,陈某山等10名被告人同意进行生态修复。2018年6月5日上午,在都昌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鄱阳湖渔政局的监督见证下,陈某山等10名被告人共同出资3万元购买了8.8万尾草鱼、鳙鱼、鳊鱼等鱼苗,在都昌县城文体中心码头全部放流鄱阳湖,有效修复了鄱阳湖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按照谁办案谁普法的法制宣传原则,为了更好地教育鄱阳湖边的渔民和村民,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都昌县检察院主动与县法院协商,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利用世界环境日到发案地开庭。法院事先与发案地的基层组织取得联系,组织了发案地附近百名群众旁听庭审。检法两家工作人员吃过午饭就匆匆赶到几十公里之外的发案地。特别是法院搬运桌椅,悬挂横幅,布置法庭,非常辛苦。尽管当天下雨,湖边开庭场地泥泞,但村民都早早地赶到旁听,让人十分感动。开庭时雨越下越大,法院书记员只能打伞记录。但公诉人、审判人员、法警、辩护律师均按部就班,冒雨按照刑事诉讼的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庭,法庭调查、告知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书、最后陈述等刑事诉讼程序依次进行。虽然起诉书被雨淋湿,公诉人、审判人员、辩护人、法警几乎全身湿透,但看到被告人真诚的悔罪认罪态度,旁听群众聚精会神雨中旁听,我们深深感受到肩负的沉甸甸的打击犯罪、保护环境、宣传法制的神圣职责,一切付出都是非常值当的。也许是我们的真诚感动了苍天,庭审快结束时,大雨终于停了,雨后的鄱阳湖蒙上了一层薄薄的云雾,更加神秘美丽。饱吸一口湿润微甜的湖边空气,看着湖边整齐停泊的数十艘渔船和百余名坚持旁听秩序井然的群众,我们感到十分欣慰。短暂的合议后,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至3个月不等的拘役,缓期4至5个月执行,10名被告人均当庭服判,一致表示不上诉,至此这场特殊的湖边公诉顺利结束。

    看着一个个扶老携幼,缓缓而归的淳朴湖区群众的背影,我们真诚地祝愿他们从此插上法制的翅膀,在鄱阳湖禁渔期结束后,依靠勤劳的双手,合法捕捞,取得更大的收获。也希望10名被告人切实吸取教训,由鄱阳湖渔业资源的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现身说法,教育身边的群众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希望所有湖区的群众都能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

阳湖的生态环境,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呵护美丽的家园,呵护美丽的母亲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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