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安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主线,以党建促队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扎实开展工作。
抓党建,基础在“抓”,关键在“实”。该院将党建作为政治建院、制度治院、实干兴院的有力抓手,在“抓”与“实”中,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按照计划开展党组中心组、党小组、部门集中学习,按要求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强化“一岗双责”。细化完善组织生活台帐、党员管理台帐、综合资料台帐、党费收缴台帐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帐,被市委组织部授予“党建示范点”。顺应时代发展,院党支部、党小组,建立起5个微信互动群,将各种网络资源整合成学习资讯、资料汇编、理论解读等。
带队建,基础在“带”,关键在“管”。该院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权、管事,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和纪律作风整顿检查,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先后制定《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德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定》等制度机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检察长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引领队伍向前发展。
促业务,基础在“促”,关键在“果”。该院按照“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发展”的建设理念,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市院多次以《公益诉讼简报》的形式,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予以经验转发推广,所办案件有1件被市院评为十佳规范案件。10余人次被上级检察院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优秀通讯员和全市“法律六进”先进个人,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公众满意模范政法单位”并被授予“平安杯”、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先后有4批群众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