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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6-03-01 11:41:00  作者:  新闻来源:计财处  【字号: | |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1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二、部门基本情... 2

第二部分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3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3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5

第三部分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 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5

 

 

 

第一部分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一个。编制人数131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工勤编)13人;实有人数173人;其中:在职人数118人,包括行政人员10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工勤人员)12人;退休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3855.80万元,较上年减少420.22万元,减少9.82%,其中财政拨款3234.8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3.89%,较上年增加235.78万元,增加7.86%;财政拨款结转621.0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6.11%,较上年减少656万元,减少51.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3855.80万元,较上年减少420.22万元,减少9.82%

1. 按资金性质分类:财政拨款支出3855.8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420.22万元,减少9.82%

2.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3418.8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8.67%,较上年减少492.16万元,减少12.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7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49%,较上年增加45.14万元,增加18.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2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4%,较上年增加10.72万元,增加22.08%;住房保障支出88.8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0%,较上年增加16.08万元,增加22.08%

3.按支出项目类别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52.8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5.83%,较上年减少805.72万元,减少27.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8.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5.26万元;项目支出1703.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4.17%,较上年增加385.5万元,减少29.2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万元,其他支出53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3855.80万元,较上年减少420.22万元,减少9.8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6年度公用经费预算778.9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1.54万元,下降58.58 %,其中:办公费60.00万元,印刷费9.46 万元,水费15.00万元,电费90.00万元,邮电费35.00万元,物业10.00万元,差旅费115.00万元,因公出国(境)5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租赁费2.00万元,会议费40.00万元,培训40.24万元,公务接待84.00万元,其他定额公用经费1.5万元,降温费7.55万元,工会经费14.81万元,福利费1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1.7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5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为4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采购货物356万元,服务预算50.00万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5.0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预算出国人次减少1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4.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公务接待的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20.00万元,与上年经费预算持平,。

第三部分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均在本科目反映)。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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