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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7-26 20:40:00  作者:  新闻来源:九江检察  【字号: | |

  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市两会精神与抓实“质量建设年”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8人,同比下降46.9%;不捕661人,同比上升74.4%,不捕率45.9%,同比增加25.4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3732人,同比上升8.9%;共决定起诉2744人,同比上升0.8%;决定不起诉953人,同比上升1.2倍,不起诉率25.8%,同比增加11.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39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9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7次,同比上升2.9倍;已纠正118次(含积存)。 

  3.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9件;法院同期审结6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占审结总数的66.7%,同比净增长66.67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次,同比上升2.8倍;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4件,采纳率93.3%,同比增加18.3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1人,同期已纠正11人。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件,同比上升2.3倍;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7人,同比下降23%;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5件,同比净增长15件。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0件,同比下降14.3%;提出监督意见5件,均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比均持平。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件,同比上升66.67%;法院同期采纳15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件,同比上升13.3%,法院同期采纳17件。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9件,同比上升12.5%。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64件,同比上升2.2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2件,同比上升7.7倍。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同比上升4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1.7倍,法院同期采纳8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同比下降27.3%;法院同期采纳16件,采纳率100%,同比增加73.9个百分点。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9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67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89件,同比上升58.8%。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3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四)办案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7.1万元;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95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0亩。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不捕9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1人,不起诉98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5人,占审结数的60.1%。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0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872次,同比上升1.9倍;开展法治巡讲107次,受众人数24000余人。 

  六、知识产权保护 

  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所涉罪名均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七、专项检察工作 

  (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涉黑恶犯罪决定起诉30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3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人,起诉9人;对非公经济人员涉嫌犯罪不捕1人,不起诉20人。 

  (三)保护生态环境。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5人、起诉149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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