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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九江一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时间:2025-09-15 17:3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2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 助力守护‘文化瑰宝’”典型案例,修水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目录

1.修水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2.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烈士纪念塔行政公益诉讼案

3.吉安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古书院行政公益诉讼案

4.上高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上高会战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5.南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抗战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6.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古关隘行政公益诉讼案

7.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赣南客家唱船习俗文化行政公益诉讼案


1.修水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传统村落保护 协同履职 系统保护

【要旨】

针对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不够到位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协同履职整改。对经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未果的,坚持以诉的方式,推动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

【基本案情】

修水县有省级以上传统村落7个,历史建筑87处,其中,黄坳乡朱砂村、黄沙镇箔竹村分别于2014年、2016年入选第三批、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黄坳乡朱砂村天井式民居规模宏大,耕读文化特色鲜明,黄沙镇箔竹村八卦形制格局清晰,九井十八巷错落有致,对研究我国清代时期赣西北乡土建筑艺术具有重要价值。两处传统村落因年久失修,存在毁损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修水县院)在配合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2025年3月11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调查发现,黄坳乡朱砂村、黄沙镇箔竹村村落环境和历史风貌保护不够到位,存在毁损隐患。3月21日,修水县院向相关单位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监管,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2025年5月21日,部分单位回复整改情况。箔竹村已设置传统村落标志牌和保护规划展示牌,整改期间已争取资金2700万元用于改善排水排污、建筑修缮等工作,现已完成初步工程设计,并同步调整新建房屋装修外立面装修方案。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箔竹驿站、箔竹艺术馆,合理开发文旅生态融合项目。2025年6月4日,对逾期未回复检察建议的,修水县院跟进调查,发现朱砂村隐患仍存在,公益损害问题未整改到位。

【诉讼过程】

2025年6月18日,修水县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相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行传统村落保护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朱砂村隐患。

审理期间,相关单位联合进行专项整治,增设防火变电箱28个,拆换老化电线套管2000余米。投入资金10万余元,委托专业公司对朱砂村8处历史建筑进行安全排查,更换糟朽木构件和破损瓦片384件次,清理、新建排水沟渠334米,采用药物喷洒方式进行防腐、防虫处理,并对重点部位进行加固修整。

2025年8月13日,修水县院与县法院、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开展现场整改评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安全排查意见书》,确认案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8月18日,修水县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评议认为公益已经得到有效保护。因公益诉讼目的已全部实现,8月19日,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修水县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府出台《修水县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巡查监管制度》,并落实1600万余元专项资金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启动修缮省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处,完成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处,增设历史建筑保护标示牌45个,将23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实现文化遗产的长效保护和活化利用。

【典型意义】

传统村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传统村落管护不善、年久失修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履行监管和日常管理职责。经检察建议督促后公益仍持续受损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持续跟进监督推动整改。在促成个案问题解决的同时,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促进文化遗产系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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