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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6 10:23:00  作者:  新闻来源:九江检察  【字号: | |

市十五届人大七次

34)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 1月21日在九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熊少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届人大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圆满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

一、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努力推进疫情防控。九江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县两级院均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出台了办理涉疫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制定涉疫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确保工作“不掉线”。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诈骗妨碍疫情防控、生产销售伪劣防疫物资等犯罪案件,批准逮捕涉疫犯罪18件21人,提起公诉22件33人,起到了震慑犯罪、稳定民心的作用。聚焦野生动物保护,办理的方卫平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公诉过程由CCTV-12《现场》抗疫前线栏目全程直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健全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工作机制受理非公企业诉求91件,办结诉求76件,办结率83.5%。依托驻工业园区和驻商会检察联系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复工复产等服务327次。市检察院负责帮扶的共青城包装彩印厂,成为疫情期间当地工业园第一批复工复产企业。会同公安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对立案后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19件“挂案”,按法律规定完成清理,让涉案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对涉企业案件决定不批捕22人、不起诉111人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两级院结对帮扶贫困户411户,选派50名干部驻17个贫困村定点帮扶精准脱贫。市检察院驻点帮扶的彭泽县太平关乡康庄村,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157人已全部如期脱贫。积极发挥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的作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3件,发放救助金133.9万元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猎杀野生动物以及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35件55人,提起公诉249件445人。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对庐山、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修河四个重点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分别进行集中管辖,实现对环境资源保护重点区域统一管理。柴桑区检察院与国营岷山林场共同成立生态修复基地,用于“不能修复、不易修复”被损生态环境下的异地替代性环境修复。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批准逮捕经济犯罪案件117件190人,起诉223件435人。加大对洗钱案件的办理力度,建立打击洗钱犯罪协作机制,起诉洗钱犯罪7人。部署开展“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8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传销、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起诉162人,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犯罪的温床。

依托检察建议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全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开展“检察建议专项”活动,成立了行业综合治理办公室,制定了《检察建议工作指导手册》,将检察建议的制发规范化、正规化。全市共制发检察建议745件,其中有关行业专项整治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96份,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均得到了相应回复和采纳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作为首要任务,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116件2877人,提起公诉3626件5342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16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邪教斗争,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72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638人,坚决遏制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六清”行动,九江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标准化、精细化、集群化办案经验被江西省扫黑办刊发。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案61件688人,起诉涉恶案124件736人,涉及涉黑组织21个、涉恶集团33个、涉恶团伙55个,起诉涉黑恶“保护伞”23件24人,欧阳平、孙金亮等一批黑恶犯罪势力被依法严惩。将打财断血贯穿检察办案始终,经审查认定涉黑恶财产11亿余元。制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检察建议348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226个,为扫黑除恶长效常治贡献检察智慧。加大扫黑除恶正面宣传力度,彭泽县检察院编排了大型扫黑除恶现实题材黄梅戏《惩恶扬善检察行》,荣获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大奖。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62人,起诉64件90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5件122人,起诉84件120人积极推进“一站式”救助机制建设,在浔阳区和修水县两地立“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加大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力度,共对14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1.5万元。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积极开展定期巡回检察工作。与监察委、公安局、教育局等八家单位共同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5人、不起诉28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发放防性侵、防欺凌等自护宣传资料3万余份。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对534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86.15%,较去年同期增长53.3个百分点。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提出“三升一降”原则,即提升适用率、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提升量刑建议采纳率、降低上诉率,全市认罪认罚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0.76%,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2.35%,量刑建议采纳率较去年同期增长18.57个百分点,其中武宁、彭泽采纳率达到97%以上。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高度重视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规定每周二为全市检察长接待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并处理来信195件,接待来访281人次。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所有信访件,都做到了“能回全回,应回尽回”。开展清理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对高检院挂牌督办的3件积案,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全部成功化解。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化解久拖不决的群众申诉案件的有效措施之一,全市两级院共开展公开听证31次,不断提升息诉罢访效果。

三、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耕检察主责主业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件,监督撤案13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62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30件,前介入工作力度,推进办案信息实时共享,提升侦查监督实效。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探索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督促整改刑罚执行、监管场所执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核查纠正漏管3人,脱管8人,办理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72件,办理收监执行案件7件。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市两级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48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7件。认真部署开展“守护鄱阳湖”专项活动,重点关注鄱阳湖周边餐饮酒店排放废水、垃圾堆放、工厂企业违规排放、违法捕捞狩猎、侵占鄱阳湖岸线湿地等问题,立案179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4份。永修县检察院针对当地利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多达万亩的情况,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了耕地资源的保护,维护了粮食安全。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全市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62件;提请、提出抗诉5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32件。深层次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得到法院支持并改判11件。把农民工权益保护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支持起诉涉及农民工讨薪17件,追索赡养费2件,残疾人和低保贫困户索赔损害赔偿金6件。维护法院生效裁判,做好息诉息访工作,不支持当事人申请监督66件。走进企业、社区、学校以及党政机关,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以案释法,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功化解行政争议7件,达到案结事了政和。

助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件30人,起诉24件2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接收涉嫌职务犯罪线索41件,其中涉及到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的共8件,目前案件线索已经处理24件,转市纪委处理10件,正在核查7件。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人员把讲政治落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推行政治理论知识测试制度,以考促学,着力解决理论学习浮在表面、不入脑不入心的问题。党员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抗洪、法律宣讲、交通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600余人次,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

不断提升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市检察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29期,培训检察人员302人次。出台了《2020-2023年九江市检察机关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总体规划》《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选配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着力解决干部老龄化问题,积极推进优秀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发挥争先创优精神,积极培养检察业务骨干,大力提升干警素质能力,16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全市检察机关进行随机督察,在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查“四风”问题。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了“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等7个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刻汲取教训,常思违纪违规之害。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做到领导带头、全员落实、逐案登记、按月报告、每月通报,共记录相关事项249件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监督,16名检察人员被严肃追责。市检察院还对柴桑区、永修县和都昌县检察院开展了政治巡察工作,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2次,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建立两级院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直接联系机制,集中走访在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主动邀请、接受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200余人次,更好地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监督权。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参加各级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向政协和民主党派通报工作情况7次。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300余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各行各业的劳动者走进检察院,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聘请27专家学者担任市检察院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和司法办案能力,保证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649件,公开法律文书428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3条,律师通过12309检察网络平台预约阅卷421人次。实行“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稿7670篇。全市检察机关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5场,及时发布检察机关推进疫情防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工作的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较为薄弱,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尚不充分;二是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办案中的瑕疵还不少,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还不多;三是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还有差距,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队伍素质能力跟不上新时代更高要求。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将迎来百年华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深化改革,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有力服务大局,为九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充分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

二是积极服务大局,坚定扛起检察担当。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金融、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立足职能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围绕健全司法监督制度,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以办案、诉讼为主要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公益诉讼、诉讼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四是严管厚爱并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正面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修身正行。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创业绩、树形象。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练就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过硬本领。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年”活动,破解基层建设难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定、决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一、有关用语说明

1.市域社会治理:指在市域(主要指地级市)范围内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等社会问题的治理过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现的是国家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市域范围内的落实。

2.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等,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年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4.“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有关案例介绍

1.武宁方卫平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2019年5月6日-7日,方卫平在武宁罗坪镇漾都村大埠头坟堆处,采取用木棍摁住蛇头的方式,猎捕2条眼镜蛇。经鉴定,两条蛇均为舟山眼镜蛇,该物种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附录二,属江西省级重点保护动物。2019年9月23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方卫平构成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武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8日,武宁县人民法院判决方卫平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方卫平认为量刑偏重,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2月25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方卫平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方卫平犯非法狩猎罪的判决。

2.湖口欧阳平等人重大涉黑案。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欧阳平等人开始在湖口县“混社会”,在鄱阳湖、长江水域非法采砂,连续砍杀采砂的竞争对手,逐渐垄断鄱阳湖采砂业,并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插手房地产项目等手段非法获利7亿余元,大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基层政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欧阳平等人涉黑组织成员多达103人,涉及罪名21个,违法犯罪140余起。全国扫黑办、高检院对该起案件挂牌督办,市检察院提级办理,自2019年5月起组建检察专班二十余人提前介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千余条。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采取分批受理、市县分级审查的方式,同时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制度适用以分化瓦解组织成员。该案已于2020年7月27日一审宣判,欧阳平被判二十五年有期徒刑,12月11日二审维持原判。

3.南昌孙金亮、孙柏程等人重大涉黑案(3.05专案)。孙金亮、孙柏程等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混迹社会,实施多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并数次在公共场所发生枪战,打伤无辜群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组织长期开设赌场,并采取强迫交易、插手经济纠纷等方式大肆聚敛钱财,扩充经济实力;腐蚀、拉拢公职人员提供保护逃避打击查处,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案由省公安厅组成3.05专案组于2020年5月立案侦查,目前已查明孙金亮、孙柏程为首的涉黑组织成员80余人(其中提起公诉62人),涉及罪名14个,违法犯罪50余起,涉案资产巨大。九江市检察机关组建8人专班于2020年6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审核材料,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七百余条。该案已于2020年12月由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4.永修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案。永修县涂埠镇东岸村、新吕村、新基罗家村、滩溪镇胡家村等区域存在利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情形,种植规模达14480亩。对基本农田用途的擅自改变严重影响了当地粮食产量,且会对基本农田种植条件造成严重破坏。2019年6月,永修县检察院先后分别向永修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有关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及时召集了草皮种植大户宣传法律政策,限期自行退出草皮种植,恢复种植条件。目前整改已全部完成。

三、有关数据图示

图一: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分类表

合计:2877人

图二:提起公诉刑事犯罪被告人分类表

合计:5342人

图三: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情况2019年和2020年对比图

图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情况分类表

图五:行政公益诉讼各领域案件数分布情况表

合计:426件

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1月21日印发

(共印1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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