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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7 16:11:3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六届人大

件(31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24日在九江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燕晓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年来我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自我加压,拉高标杆,拼搏奋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60项检察核心业务数据中,有36项质效排全省前三(去年17项其中25项排全省第一(去年13项),12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20余先进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典型,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上半年为99.5697%,位居全省第二)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要求更实融入检察履职,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思想伟力中探寻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大讨论、大宣传、大落实活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40余次。首次向市委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情况。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创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开展政治家访、主题党日等活动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市检察院3名检察人员获评全市“十佳”优秀党支部书记、青年学习标兵。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市检察院“1·16”专案组临时党支部被省检察院评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

二、能动履职服务大局

胸怀“国之大者”,以有力检察履职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93人、提起公诉4676,同比分别下降45.6%5.9%。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14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涉黑恶犯罪批捕32人,起诉46人,办理了“3·11”专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恶案件。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101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039人,同比上升77.9%。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7人。从严追诉洗钱犯罪,起诉洗钱犯罪17人,同比上升466%。

助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部署,出台28条服务举措。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涉企刑事案件“能用尽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8件,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覆盖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不起诉8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对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指定濂溪区检察院集中管辖,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人,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在九江石化、星火有机硅等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系点,实现零距离保护。加强对涉案非公经济犯罪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捕10人、不起诉42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纾发展

精心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协同化多元共治”生态检察九江模式,在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论坛上,最高检和各民主党派中央予以肯定。坚持打击保护、修复并重,依法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279。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山江湖海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07件,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1076吨,保护林地、耕地、水域54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2000万尾,追偿生态修复费676万元。建立市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环鄱阳湖生态保护、“通平修”检察司法保护等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共筑生态保护司法屏障。都昌县检察院与鄱阳县检察院协同推进封洲禁牧,合力保护2800余亩鄱阳湖湿地。

三、努力践行为民司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办好群众身边事、身边案。

倾力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819件信访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集中治理信访积案,将“案-访比”质效评价院领导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纳入司法责任制,重复信访积案全部由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31件涉法涉诉重点案件全部化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检察听证673件次,同比增加280%,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濂溪区检察院主动省开展上门听证,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群众“家门口”,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坚持双向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7人,对涉嫌微犯罪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批捕236人、不起诉272人。落实督促监护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270份。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8269人次,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1件。19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宣讲270场。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和挂点帮扶村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柴桑、德安、共青城等地检察院成立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把特殊困境儿童综合司法保护落到实处。彭泽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品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

尽心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依法战疫,妥善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涉疫案件。全市检察人员主动下沉一线,投身防疫志愿服务活动1万余人次。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了蓝月谷、星林堂等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30件,挽回经济损失1089万余元,查封房产194套,保障老年人“养老”安全。落实最高“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针对道路安全、燃气安全、寄递安全等隐患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7件,推动整改问题232个。永修县检察院针对安全生产问题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最高检办案指引收录。武宁县检察院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管缺失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6吨,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坚持应救尽救,开展司法救助529人,发放救助金405万余元,同比分别增加228%和219%。助力农民工讨薪、老追索赡养,依法支持起诉86件,同比上升120%,有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不断做优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从严追诉、从重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等依法不批捕1702人、不起诉2224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27.49和16.87个百分点。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4.69%,量刑建议采纳率99.94%,努力从源头减少上诉、申诉案件。刑事案件“案-件比”降至1.0184,减少585个非必要办案环节会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25件、监督撤案26件,纠正漏捕、漏诉119人。提出刑事抗诉15件,法院审结并采纳7件,市检察院办理的刘亮故意杀人抗诉案获评全国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25人,针对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7条。对庐山市、瑞昌市、都昌县看守所和派驻检察室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对发现的34个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在反腐败斗争中积极履职尽责,起诉职务犯罪29人,办理了倪美堂、黄家杰等6名厅级、县处级干部贪污、受贿大要案。

民事检察不断做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5件。对生效裁判提请抗诉、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4件;监纠正虚假诉讼案件15,其中办理的常某、邓某锋虚假诉讼案,涉及全市6个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车辆300余,在追诉犯罪同时,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件,均得到法院支持

行政检察不断做实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1件,同比上升21.3%,其中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9件都昌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修水县一持续十余年的房屋拆迁行政争议“骨头”案,省市县检察院联动、三级检察长联合包案,上门公开听证、积极释法说理,当事人张某兹主动息诉息访,此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做好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83。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成94%以上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58件,全部获裁判支持。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案件16件,形成“检察建议+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办理了全国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金星砚”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新领域案件。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发现案件线索130条,立案92件。开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工作,从民主党派成员等群体中聘322名志愿者参与、协助检察办案48次,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坚持科技强检,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等技术办案244件,办案成效得到最高检肯定并全国通报表扬。

五、持续深化自身建设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勇于开展自我革命,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持续加强伍建设,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内部权运行监管“八责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政治谈话,加强政治督察,一体推进各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等专项治理,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748件,同比上升18%。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评查各类案件1710件,对存在执法过错和司法瑕疵31名办案人员追责问责。对违纪违法检察人员“零容忍”,立案查处4

加强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化年”活动,总结推德安县检察“脱薄争先”经验,制定30条措施精准帮扶相对薄弱基层院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开展检察文化品牌选树、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等活动。发挥协管职能,推动配优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调整班子成员40余人次,班子成员中80后占比达41.2%,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占比升至43.5%,年龄、学历、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实施“人才强检”工程,建立全市检察人才库,选定108名优秀人员进行动态跟踪培养,培育优秀年轻干部和检察专门人才。大力开展素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跟班学习,培训4100人次。建立检察人员“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制度和正、负面典型事例清单制,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8次,认真办理并回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2091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79件次。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定期会商,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司律关系。加强检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发布主要办案数据,公开案件信息9011条、法律文书267件,发布官方微博、微信7198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不足,落实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检察业务与新发展阶段更高要求相比还不适应、开展不够平衡,全面争创一流业绩还有差距;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加强基层基础、打造一流队伍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持续用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锚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公正为民司法为根本,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建强队伍为保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有力推进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摆在首位,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更加有力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能动履职的着力点、切入点。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九江、法治九江

三是更加有力公正为民司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手段,强化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用心用情办好教育、医疗、就业、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抓好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民生实事,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公益诉讼江西行”等活动,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

四是更加有力加强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监督,深入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探索开展行政违法监督。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加强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更加有力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培育选树更多更好检察文化特色品牌,加大对基层指导和帮扶力度,推进相对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推动基层院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面发展。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干部培养使用机制,进一步促进队伍结构优化、能力提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努力锻造“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九江精彩华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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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庐山大道67号
承办部门: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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