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首例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系由九江市公安局督办,都昌县公安局侦查,由该院管辖的案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等9人,卷宗 8册,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名。
该院领导对该涉恶案件高度重视,决定由检察长李江宁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由员额检察官李江宁、赵玮、张云,检察辅助人员余敏、周心竹5人组成的办案小组。按照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及专案专办的具体要求,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在侦査阶段,办案小组提前介入侦查,集中时间和人员审查案卷,熟悉案情,引导取证,对犯罪事实和情节的确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发表审查初步意见,协助公安机关甄别、固定、完善证据,深挖“保护伞”线索。办案中严格执行市院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方案,此案移送当日,案件管理部门快速受理、流转,确保案件第一时间移送至刑事检察部门。
该案的成功受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初显成效,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